基本上,從台灣到美國工作的簽證有下列方式:
即是一般所謂的『工作簽』。必須要請美國的企業幫你申請。每年 4 月 1 號送件,准簽後該年 10 月 1 號才可入境工作。每年有名額上限,碩士以上學歷者名額 20,000 人,其他人搶 60,000 人名額。
名額爆表的時候,就會需要抽籤。2013 年的抽中機率大概是碩士以上 70% ,其他人 50 % 左右。
老實說,我認為這是最穩的方式。
L 簽證是『企業內調』,只要你在美商台灣分公司工作滿一年,你就可以請公司幫你調過來,最好的部分在於他 1. 沒有 quota 限制, 2. 沒有時間限制,非常彈性。
不像其他簽證,L1 的配偶是可以工作的。
就我身邊的經驗,大一點的美商都有這種制度,比如說四大會計師事務所,Y 社,跟 G 社都有支援內轉。
F1 (學生簽證)
這就是大部份留學生所使用的方式。
他們在學時可以申請 CPT 實習,畢業後也可以申請 OPT 實習,OPT 的時限理工科系是 2 年,其他科系是 1 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