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週人文講座邀請政治大學會計系名譽教授馬秀如老師,以她多年專業研究經驗,來談舞弊防治的議題。馬秀如老師擅長會計學專業研究領域,包含審計學、公司治理、商業會計和鑑識會計等,相當具有學術聲望,並曾擔任過監察委員,現職為台灣舞弊防治與鑑識協會理事長,積極推廣舞弊防治與鑑識調查的專業知識。
在各類機關、企業團體或是政府單位,都存有舞弊風險,本週講座特邀馬秀如老師藉實例,分析舞弊如何防與治,如何抽絲剝繭,進而釐清事件真相,再決定後續如何處理。
從《清明縱谷》談舞弊防治
清明連假發生太魯閣號列車出軌事故,乘客傷亡嚴重,震驚全國。此事故也揭露出政府單位在工程採購、發包、監督有待加強,問題竟嚴重到安全不保。作家蔣勳在事發後,心痛地於個人社群媒體上寫下五百字的《清明縱谷》,用這首詩表達文人最細膩的感受與觀察,也讓馬老師心有戚戚,決定以此詩作為今日議題的開場。
馬老師相信蔣勳老師寫這首詩時,並沒有特別考量查舞弊、治舞弊,但用詞卻有貪瀆、謊言、扭曲、掩蓋等,都在描述舞弊的行為。馬秀如老師一句一句地分析詩裡詞句,從與我們最接近的事件辨認舞弊的行為。企業在面對員工舞弊時,會辨認員工舞弊的動機、機會與合理化的說詞。企業面對舞弊風險事項時,應做出回應;受害者遭受風險事項時,也應做出回應。這些回應都是舞弊的防與治。
以這次太魯閣號事件來看,原本以為只是一件單純的意外事件,當大家的矛頭都指向工程業者的老闆時,馬秀如的思考,卻是「真的只因為一個人的行為就會造成這個事故嗎?」因此,她開始翻查營造業法等資料,將觀點放到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工程,從這項工程的業主、買賣雙方開始分析,初步先掌握了這是個營造業借牌的舞弊案。
調查舞弊,講求背景資訊完整與證據足夠,才足以辨認事實、衡量事實的嚴重程度,決定如何懲處、如何判刑。馬秀如以太魯閣事故事件為例,從標案投標、開標、決標的執行過程、得標廠商與承包商是否符合資格、工程作業流程之落實、台鐵之人事管理等層面逐一說明,進一步抽絲剝繭,探討事件如何發生,辨認出問題的環節,分析責任如何歸屬,認為先有一連串的肇因,然後才造成了非單純意外的事故。
舞弊防治相關名詞釋義
「舞弊」簡而言之解釋為:自己為了要得到不公平或違法的好處而去騙人、剝奪他人應有的權利。舞弊的防與治則是指不同的兩件事:舞弊的「防」是事前規劃的內部控制,不會發生在法院,而「治」則是在事件發生後的調查、懲處,法院可能會介入。
以ACFE美國舞弊稽核師協會(Association of Certified Fraud Examiners)對「舞弊防治」的定義,舞弊偵防(examination)是一個含有獲取證據、提出鑑識報告、到法院作證,以及預防阻礙舞弊再度發生的過程,既包括發現舞弊的行為,也包括預防舞弊的發生。
「防舞弊」主要是針對企業應評估的舞弊風險(Fraud Risk),再來安排內部控制措施,在舞弊事件發生前便開始執行、落實,讓舞弊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低水準之下。
舞弊防治協會用「舞弊樹(Fraud tree)」來呈現舞弊的分類:貪腐、資產侵占、不實財報。舞弊防治協會每兩年會報告一次全世界舞弊案例之類別、損失的金額、行為人的特徵、受害企業等資料,它發現通常舞弊行為不是單純一個手法,而是會使用跨類別兩種以上的手法,其中又以涉及資產侵佔的舞弊為多數。
不容忽視的舞弊防治管理
落實舞弊防治,企業需建立有效的控制機制,在預防舞弊發生、偵測舞弊事件、調查舞弊和後續處理的各階段,皆要有因應手法和制度,有落實責任追究歸屬的「治」,及促使人人有意識的進行「防」,才能減少舞弊事件發生的機會及其帶來的後續不良影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