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借辦法

交通資訊 

 

 

A、B小教室 (可各容納30人)價格 3500元(平日)、4000元(假日)

A+B大教室 (可容納100~120人)價格 6500元(平日)、7000元(假日)
 

場地租用請洽:本會 陳曉萱小姐 02-23813345  歡迎親臨講堂參觀!! 

 

租借辦法 

第一條 本講堂以舉辦文教活動為原則,不得舉辦違反政府法令、背離善良風俗之活動。
第二條 本講堂管理單位為崇友文教基金會。
第三條 場地借用人舉辦之活動,若與原申請活動內容不相符合時、違反公共安全者、
          有損本場地之建物或設施者,管理單位有權中止其活動,已繳費用恕不退還。
第四條 借用本講堂手續如下:
  (1)確立登記:填妥場地租借申請表後,一週內預繳1/3場地費作為訂金,未繳訂金,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視同未辦妥確立登記,管理單位有權對該場地另做安排。
  (2)當日使用場地前應繳清場地費。
  (3)如因故必須取消原訂場地使用時段,已繳訂金恕不退還。
      如需改期,必須於一週前通知管理單位,但以一次為限。
第五條 本講堂按時段計費:分上午(8:30~12:30),下午(13:30~17:30),
    晚上(18:00~22:00)等三個時段。當日活動場地佈置30分鐘免費。
第六條 本講堂場地使用超過申請時間1小時以上,每小時加收300元。
第七條 佈置會場嚴禁使用透明膠帶、雙面膠帶及加釘任何鐵釘,未經同意不得在牆壁及門面上張貼海報、宣傳品。
         (如需張貼海報,請使用專用黏土,或向本會借用海報架,並提前告知工作人員以便協調)

第八條 舉辦活動,請勿超出借用場地範圍,未經同意不得任意佔用公共走道或大廳,或將不用之桌椅堆放於場地之外,以免影響觀瞻。
第九條 為了維護用電安全,未經管理單位同意,不得擅接燈光或電器用品,
    如需外接電源,務請事先通知工作人員,完成登記手續。
第十條 借用會場請自行維持場地內外秩序,並嚴禁吸煙,如有餐飲請務必善後,
    花籃及垃圾必須於活動後帶走,將場地環境恢復原狀,也請負責租借人員
    留下,以便管理人員負責檢驗。
第十一條 請妥善使用、維護會場內各項儀器設備,借用期間務請與管理人員配合,
     如因使用不當導致儀器設備損壞,必須照價賠償。

場地名稱
容納人數
場地費
教室型
(長桌+靠背椅)
教室型
     (大學椅)
劇院型
平日8:30~12:30  
    13:3017:30
    18:0022:00 
週六日8:30~12:30  
      13:3017:30
      18:0022:00 
超時收費
教室A
17坪
20
30
30
3,500
4,000
300 / 1時
教室B
18坪
35
40
40
3,500
4,000
300 / 1時
A+B
35坪
45
90
100~110
6,500
7,000
300 / 1時
地板教室
18坪
適合教育訓練、團輔、讀書會、電影及音樂欣賞會,可容納40人
4,500
4,500
300 / 1時
會議室
8坪
會議桌+椅,可容納 20人
2,000
2,000
300 / 1時

★ 本場地開立統一發票,營業稅外加。
★ 提前及延後半小時內不收費,超過半小時則以一小時計,敬請配合。

第十三條 場地設備說明 〈2009.7.15修訂〉
  1. 本會全區免費無線上網。
  2. 教室均含空調、基本播音(無線麥克風4支、有線麥克風1支)、燈光設備。
  3. 租借場地均可免費使用接待大廳、免費講師休息室、免費代製一樓指引海報。
  4. 教室內課桌椅共有大學椅(含桌板之摺疊椅)110張、靠背椅(不含桌板之摺疊椅)60張、
   長桌17張、塑膠椅30張,可依需求佈置為劇院型、馬蹄型、教室型,歡迎多加利用。
  5. 輔助器材維護費用標準如下:
    A. 一般投影機 600元/1時段
   B. 單槍投影機 600元/1時段(優惠價)
    C. 圓盤幻燈機 600元/1時段
第十四條 優惠辦法 〈2009.1.1修訂〉
  1. 初次使用本會場地,均可享有九折優惠。
  2. 非營利機構辦理活動,經本會審核通過後,場地費以六折優待。
          申請方式:
          提供活動計畫書→經本會審核通過後繳交場地費→於對外文宣上加掛本會為協辦單位→
          活動結束後提供照片兩張
  3. 一次預訂場地達十個時段,並先行繳納1/3訂金者,場地費以八折優待。 
         申請上述2項優惠者不再並行此項優惠。
  4. 以上優惠不包含輔助器材維護費。
  5. 申請第2.3項優惠之場地租借單位均需自行佈置、會後協助恢復場地。
第十五條 附加加值服務
  1. 代辦餐飲(依需求代為規劃)
  2. 影印資料(A4每面2元、B4及A3每面4元)
  3. 國內傳真服務(收發每張8元)、國外傳真服務(收發每張100元)、代為裝訂加收每份2元
第十六條 租借場地聯絡人 請洽陳曉萱小姐  TEL:02-2381-3345  FAX:02-2381-3605

附加檔案大小
2009崇友人文講堂場地租借單.doc46.5 KB
2009場地租借辦法.doc50 KB
2009交通路線.doc52 KB