兒童死亡險處理辦法說明
日期:
2010/02/06 - 06:00 - 2010/02/10 - 18:00有鑑於過去常有家長替兒童辦理死亡保險,造成蓄意殺害詐領保險單的案件層出不窮,爭議數十年的兒童死亡給付,立法院於99年1月三讀通過保險法第107條修正案,未滿15歲以下兒童2/3正式生效。
http://udn.com/NEWS/FINANCE/FIN4/5405832.shtml 新聞參考
由於旅遊平安險保單的生效日皆為旅遊出發當日,保單皆含有意外死亡給付及意外傷害,
目前各家保險公司在空窗期尚無新的產品可供投保,本會將依據旅遊期間所發生的交通、各項體驗課程、住宿環境等設施附加不同的保險產品,並嚴加注意學員安全維護。
檢附南山人壽內部公文,敬請 家長查閱。
崇友文教基金會 敬上 2010.2.5
